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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V2.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09:47点击量:6271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全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进程,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018年发布的《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V2.0)》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20年10月26日

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V2.0)

一级 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详细指标及评分标准评估 办法
A信息化基础 环境40+9A1校园网络环境20+21.有线网络(信息端口)覆盖到学校的每个教学、活动和办公场所。(4分)2.无线(或5G)网络覆盖到学校的每个教学、活动和办公场所。(4分)3.学校互联网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满足教育教学及其他信息化应用需求,支持高峰期的群体并发访问。(4分)4.实现互联网、物联网、校园广播网、校园电视网、校园安防网等多网(至少3项)融合。(2分)5.校园网络的设计、施工,中心机房建设,应符合《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2分)6.安防系统能够与当地公安部门安防系统互联互通,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安全防护范围覆盖校园及周边,设置电子围栏,建有数字校园智能安防系统,所涉及视频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1分)7.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公司承担学校校园网络建设和运维,学校购买服务。(3分) 扩展项:8. 构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物理环境智能感知系统。(2分)查阅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合同等建设和运维资料;实地查看检验。
A2数字终端设施20+71.每位专任教师配备办公/教学用计算机。(4分) 2.每个班级教室配备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满足课堂教学需要。(4分)3.学生用公用计算机数量满足开展信息技术教育课等相关课程的实施要求,保证上课时每人一机。(2分)4.建有录直播功能的专用教室。(2分)5.建有理化生数字实验室,满足实验课教学基本需要。(2分)6.音乐、美术等功能教室配备有相应的数字教学设备。(2分)7.报告厅、会议室、图书馆等配置有网络多媒体设备。(2分)8.学校公共空间配置合适的公用终端设施(如大屏幕电视、触控一体计算机等)。(1分)9.由专人或专业公司负责学校数字设备的日常维护。(1分) 扩展项:10.计算机教室兼有数字阅览室、语音实验室、在线学习室等功能。(1分)11.建有VR/AR实验教室等虚拟实验系统。(1分)12.建有创客教室、人工智能教室等教学设施。(1分)13.配备智慧教学终端设备或建有智慧教室。(2分)14.建有基于网络的数字校园电视台、广播站、气象站,支持学校开展多样化的活动。(1分) 15.配备智能型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实现学校教学设备集中管控。(1分)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B信息化 应用 50+35B1应用平台12+41.学校使用的信息化应用平台(含PC端及移动应用APP,下同),以“云服务”模式为主,并优先选用国家、省、市统一建设(推荐)的平台和产品,所使用的APP应从通过国家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的产品中选用。(4分)2.应用平台功能覆盖学校的教学、教研、资源、管理、评价、生活服务等方面。(4分)3.应用平台用户系统实现统一实名认证管理。(2分)4.应用平台性能应支持高并发、大流量,满足紧急情况下在线教学需求。(2分) 扩展项:5.学校如自建特色应用平台,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上级平台开放用户、应用数据等相应接口,支持互联互通。(2分) 6.应用平台可实现对学校基础数据可视化呈现,利用大数据为学校的数字化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2分)查看应用平台演示,查阅资料。
B2教育教学20+251.通过多种渠道汇聚和有效使用国家、省、市、县、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资源版权。(3分) 2.建立校本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提高资源的流通率和使用率。(3分) 3.积极开展网络教学,探索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5分) 4.利用网络空间、录直播教室等,开展网络教研、集体备课等活动,提高备课质量和教研水平。(3分)5.教师、学生使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学和学习活动。(3分)6.课堂数字化教学应用常态化。(3分) 扩展项:7.开展基于移动终端的一对一学习和小组合作学习。支持课堂教学过程性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测,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探索教学新模式。(5分)8.常态化参与“专递课堂”资源输出(5分)9.常态化参与区域性网络教研及协同备课(5分)10.常态化参与区域性“名校网络课堂”,持续输出优质资源(10分)观看演示、查阅资料。
B3教育管理13+21.选用移动应用程序APP,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效率。(2分)2.学校公告、通知等信息的线上发布和管理常态化。(2分)3.学校办公、校务、教学、教务、考勤、家校互动、生活服务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常态化。(4分)4.开展学校远程视频会议、在线培训、线上听课等工作。(2分)5.按要求使用国家、省等上级部署的学籍、教籍、信息化工作信息统计等信息管理系统。(3分) 扩展项:6.支持疫情防控等应急事件的信息化处理。(2分)观看演示,查阅资料。
B4教育评价5+41.依托平台,实施教师教学教研成果的全面记录和发展性评价,支持基于档案袋数据的教师专业发展报告的自动生成。(3分) 2.依托平台,开展学生学习成果(考试等)的全面记录与综合评价, 支持基于档案袋数据的学生成长报告的自动生成。(2分) 扩展项: 3.支持教师教学质量的精准评价及问题诊断。(2分) 4.支持基于多维数据的教师、学生画像。(2分)观看演示,查阅资料。
C用户 信息 素养 25+2C1教师信息素养8+11.认识到信息技术对于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1分)2.掌握获取、加工和管理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常用工具与方法。(2分)3.具有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教与学方式、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认知和能力。(3分) 4.能引导学生正确应用信息技术获取知识、探究世界、解决问题,帮助学生树立信息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2分) 扩展项:5.能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信息化比赛与活动,提升学生信息创造与应用能力。(1分)线上测评、线下抽查、查阅资料。
C2学生信息素养7+11.具有正确的信息意识,遵守《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了解信息安全常识,积极维护信息安全。(1分) 2.能利用网络获取、筛选、储存、处理、管理、应用和评价数字化学习资源。(2分) 3.利用信息技术发现和解决学习和生活问题,能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和效率。(2分) 4.对有害信息具有分辨能力,能安全、健康地使用各种信息,避免因不当使用信息技术导致对生理和心理产生不利影响。(2分) 扩展项: 5.积极参加信息技术类赛事活动。(1分)
线上测评、线下抽查、查阅资料。
C3管理人员信息素养61.认识到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熟悉教育信息化方针政策。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的意识。(1分) 2.具有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意识。(1分)3.组织编制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规章制度与应用办法,能对学校信息化建设进行全方位评估与诊断,不断优化设计、持续改进。(2分) 4.引导、规范广大教职工应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1分) 5.具有信息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帮助师生树立信息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能利用信息技术营造优良育人氛围,防范不良信息对学生的负面影响。(1分)线上测评、线下抽查、查阅资料。
C4技术人员信息素养41.认识到信息技术对于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具有尝试应用新信息技术并探索其应用潜力的意识和能力。(1分) 2.具有信息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帮助师生树立信息道德与信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1分) 3.具有为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学习应用信息技术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意识和能力。(1分)4.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和维护,能对数字化教学资源进行收集、设计、开发和管理。(1分)线上测评、线下抽查、查阅资料。
D网络信息 安全 15+2D1安全管理91.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及上级部门网络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有以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网络安全工作体系。(2分) 2.制定有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权限,提高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2分) 3.有专职机构或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及时汇报并解决安全事件和问题。(2分) 4.建立网络安全制度及管理体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测评工作。(2分) 5.校园网络实行实名制上网,对入网终端进行监控与跟踪管理。(1分)查阅资料。
D2信息技术安全61.校园网络应达到同国家网络安全保护相关要求。(2分) 2.应用平台、信息(业务)系统(网站)应不低于《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文件规定的安全保护等级。2分 3.实行实名认证,配备统一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提供不健康信息过滤与网络监控功能。(2分) 扩展项:4.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网络安全设备和网络安全系统,出口网关集成路由、流量管理、防病毒、入侵防御等功能。网络设备日志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2分)查阅资料。
E保障 机制 20+2E1组织保障4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校级领导担任学校首席信息官(CIO),加强对数字校园建设工作的领导。(1分) 2.成立学校信息化管理机构(应为校内一级内设机构)。(2分)3.配备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专业人员。(1分)查阅资料。
E2全员培训51.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师应全部参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并达到合格要求。(2分) 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其他专业培训和教研活动。(1分) 3.开展校内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培训,提高教职员工的信息技术信息素养。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达到全覆盖。(2分)查阅资料。
E3资金投入51.数字校园建设与运维的经费应形成制度化的可持续的经费投入机制。(2分) 2.硬件、软件、资源、运维、培训等经费投入比例合理,加大应用和培训方面的经费投入。(1分) 3.落实国家关于生均经费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数字校园的资源建设和运维服务。(2分)查阅资料。
E4制度建设6+21.制定有数字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规划需经上级部门审核备案。(1分) 2.根据总体规划制定有分阶段的数字校园建设实施方案,方案需经相关专家论证。(2分) 3.建立、健全数字校园建设、应用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园网络、终端实施、应用平台、应用激励、人员培训、信息安全等)。(2分) 4.建立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绩效评估机制,对数字校园发展水平进行科学评价,诊断现存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1分) 扩展项: 5.建立校企协同机制,理顺学校与企业在建设数字校园过程中的合作关系与运作机制。(1分)6.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围绕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有目的地开展规划方案论证、项目协同研究、培训指导等活动。发挥家长、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与发展。(1分)查阅资料。

编制说明:

1.《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v2.0)》(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基于2018年《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试行)》修订。

2.评估标准是推动我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性文件,具有方向指引和基本规范作用,主要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含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其他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评估标准结合河南省实际,以应用为核心,强调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本标准从“信息化基础环境、信息化应用、用户信息素养、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对学校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水平进行评估,总分值150分;另有扩展项50分,用于支持和奖励学校在信息化方面的应用创新和公益性资源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