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233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8-10月对申报2023年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的学校进行复核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复核认定分线上评审和现场复核两个阶段实施,线上评审时间为9月1日至6日;现场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复核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指导,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复核认定专家统一从省基础教育信息化专家库中抽选。
3.专家评审费从2023年度教育厅一般性项目经费和“2022年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及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推广”专项经费中列支。
4.线上评审期间,专家对学校申报材料若有异议,可直接联系申报学校联络员核实,请各地应提前通知学校做好准备。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信处 彭亚宁 0371-69691767
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 许恒娟 0371-6632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