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19 07:50点击量:73

1. 计算机教室是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学和辅助教学的现代教学基础设施,实施专人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2. 计算机教室由精通信息化教育设备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专职人员担任,能够及时排除计算机和网络的故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日常养护。

3. 计算机教室必须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秩序。保持室内安静、整齐卫生,禁止吸烟。严禁携带食物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病毒的硬软件带入计算机教室。室温、防尘等达到国家标准。

4. 进入计算机教室的人员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禁止在室内随意跑动、打闹。学生要自觉服从老师安排,按照固定位置就坐,不得在计算机上乱贴、乱画和随意敲打设备。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计算机教室。

5.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软、硬件设置。不得随意携带优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如有必要,可向机房管理人员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6. 如需登录互联网时,应提前报备,不准随意下载或安装未知软件,如有需要,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7. 计算机机房使用人员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离开时清理桌上杂物,管理人员及时验看记录,检查设施有无缺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等候处理。

8. 机房管理人员对违反机房规章制度,不听劝告者,有权令其停止上机操作并责令其离开机房。

9. 师生在操作使用中,由于客观因素而损坏的设备,均应详细填写《计算机教室设备报损登记册》。

10. 因违反操作规程、疏忽大意或因不遵守纪律、不听教师指导而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还要依照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11. 因超期使用、性能老化或因教材变动需要淘汰的设备,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妥善处理,并做好报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