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学校信息化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3-04-20 16:58点击量:1094

宜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学校信息化管理机构

总 则

为了保障宜阳一高校园网络系统安全、促进宜阳一高校园数字化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为我校师生提供一个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促进学校与外界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科研合作,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章 管理组织机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校长陆成生全面负责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副组长:副校长孙保治、张智杰、闫国乐,教导主任胡三友,党总支副书记张轶乐任校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指导学校信息化工作。

成  员:周小伟、卢鹏轶、高双才、李兴辉负责培训组织工作;乔俊杰负责信息化工作与课程的整合;王红宇负责后勤服务保障;杜丽萍负责信息化工作经费落实。

二、工作职责

学校信息化工作主管是协助分管校长组织、协调、管理好学校信息工作所涉及的人、财、物、事等各方面的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进程的主要执行者。

其主要职能是:

(一)制定全校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网站工作,指导网管人员对学校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更新信息,保证校园网的安全可靠性,并对内容进行审查把关;

(三)组织校园网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加强网络资源的建设;

(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工作;工作职责

(五)协调、组织全校教职工的信息技术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校各部门信息员的管理与培训;

(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信息技术相关硬件和软件建设及管理。

第二章 应用安全管理

第一条:宜阳一高校园网信息安全由校园网信息安全小组负责。

第二条:学校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三条:校园网出口处应安装防火墙,以便对有害连接和有害信息进行记录和过滤。所有提供公开服务的计算机上,均应安裝病毒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对网络连接进行记录。

第四条:校园网用户,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配备的防病毒软件,必须是经过公安部门认证的产品;对防病毒软件必须及时进行升级和更新。

第六条:任何连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病毒防火墙;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如财务用机、图书管理系统、应当做到专人、专管、专用,避免交叉使用。

第七条: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硬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对外来光盘、软盘、硬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使用前要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方可使用。

第八条:如用户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必须马上将受感染的计算机与校园网隔离,防止病毒扩散,同时上报电教组网络中心,以便迅速对网络和所有工作站进行查毒。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九条: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及互联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破坏安定、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各种不良信息。

第十条:学校各处、室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校园网用户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第十一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第四章 网络教学应用

第十二条:学校重视和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各处室应根据履行职能,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在校园网平台上开展信息开发、应用与研究工作,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学化,以信息化促进管理水平提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正确地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常规事务,开发网络教学课程,将计算机更好地应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将积极引进一些制作质量好,学科内容精,教学设计特色鲜明的、优秀的网络教学课程,供广大的教师和学生们共享,积极引进和开发制作平台,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开发环境和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各教研组,利用网络集体备课,并制作出内容充实、版面活泼,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将抽象内容具体、形象、生动化教学课程。

第五章 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学校及校园网管理部门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条例若与国家或上级部门的有关管理法规相抵触,则以后者为准。

第十八条:本管理条例解释棂为宜阳一高校园网管理小组所有。

第十九条: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宜阳县第一高级中学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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