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八高级中学教师队伍岗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2-11 10:17点击量:351

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与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师队伍。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一、教师享有下列主要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学校其他职工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配备符合规定的各学科专任教师

(1)教师资质:确保各学科专任教师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他们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2)教学质量保障:定期对各学科专任教师的教学计划、课程设计、教学方法等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教学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建立学生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意见,持续改进教学质量。

(3)教学资源保障:为各学科专任教师提供先进的教学设备、器材和材料,满足教学需要。这些设备器材均经过精心挑选和采购,确保品质优良、功能齐全,能够支持教师的教学工作。

(4)教师培训和发展:定期组织各学科专任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通过培训和交流,教师们可以分享教学经验、探讨教学方法,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四、配备符合要求的教辅人员

(1)岗位职责明确:确保教辅人员具备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能够协助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他们认真履行职责,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2)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教辅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他们尊重教师和学生,积极提供帮助和支持,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3)教学资源保障:为教辅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材料,满足工作需要。这些设备和材料经过精心挑选和采购,确保品质优良、功能齐全,能够支持教辅人员的工作。

(4)人员培训和发展:定期组织教辅人员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通过培训和交流,教辅人员可以了解最新的教育理念和技术,掌握更多的工作技能和方法,更好地为学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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