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第一初级中学规章制度
一、教师职称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9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精神,完善符合我校实际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调动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工作态度积极、方法灵活创新、业务能力突出的教师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者有更多成就感、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品德的评价导向;
2.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
3.坚持向一线倾斜原则;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中胜
副组长:王端超 姬东 蔡晓峰
成 员:杨永道 赵耀 陈海宁 陈晓 江涛 常建新 李进军 韩哲 刘新朋 栗鑫 马磊 杨帅
四、评审程序和申报要求
(一)评审程序:
1.公示:指标、条件、方案等。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材料的真实性。
3.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查证、初审。
4.对初审通过对象进行量化评分,然后向教师个人反馈确认。
5.职评领导小组对评分情况审核,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并公示结果。
6.被推荐人整理上报评审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教师资格证书
2.任职资格证书
3.聘任证书
4.继续教育证书
5.学历证书(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并附认证材料)
6. 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并附评价表和获奖文件或文号)
7.综合表彰和单项表彰证书;
8.课题成果或结项证书;
9.自备档案袋,写上姓名、申报类别和材料名称、级别、份数,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五、申报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申报人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和任现职年限。
(1)申报中级教师:大专以上学历需间隔4年,中专学历需间隔5年;
(2)申报高级教师:博士研究生需间隔2年,硕士研究生需间隔4年,本科学历需间隔6年,大专学历需间隔8年。
2.综合表彰或单项表彰符合条件;
3.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证书符合条件;
4.课题证书、或学生社团、或校本课程、或综合实践活动符合条件;
5.量化成绩名次在指标之内;
6.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外单位调入本校任教两年以上(含两年)。
六、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2.违反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3.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4.本年度不在岗,或病休三个月以上且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或旷工三天以上,或事假累计十天以上的,当年不得申报;
5. 师德或公务员当年考评为合格档次以下的,当年不得申报;
6.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7. 已定性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8.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9. 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3年内不得申报;
10.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3年内不得申报;
11.因严重违纪违法,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3年内不得申报;
12.隐瞒聘任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3年内不得申报;
13.当年申报后因证书、证件不符合条件而被淘汰掉的,须间隔一年才能再次申报;
1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七、指标分配办法
文化课教师占70%,工勤人员和体音美微机教师共占30%;
八、排名办法
1.文化课教师按上一学年量化积分排名,工勤人员民主投票排名;
2.排名相同时,以聘任现职时间长者优先,仍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仍相同是以现任班主任和任班主任时间长者优先。
九、说明和有关规定
1.当年的综合表彰或单项表彰证书在量化考评期间未发下来的,以学校推荐记录为凭;
2.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参加当年申报的需回避;
6.本方案解释权属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教职工评先表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教师工作热情;示范引领,榜样感召,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锤炼队伍,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原则
公开、公正、透明、普惠、民主集中、择优评选
三、组织机构
组 长: 闫中胜
副组长: 王端超 蔡晓峰 姬东
组 员: 杨永道 赵耀 陈海宁 陈晓 江涛 常建新 李进军 韩哲 刘新朋 栗鑫 马磊 杨帅
四、评选内容
1. 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2. 各级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
3. 各级师德先进个人、各级文明教师
4.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5. 其它
五、评选办法
1.文化课教师以上一学年度量化成绩为依据;
2.行管工勤和体音美微机教师以年度考核优秀者为基本条件(两学期皆为优秀),个人提出申请,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进行评议。
3.各级优秀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文明教师在全体教师中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在领导班子成员和工勤人员中产生,优秀班主任和文明班级在班主任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支部负责评选。
4.当年度只能参评一项表彰。
5.高级教师不再参评市级(含市级)以下的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文明教师、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等,可以参评各级名教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及以上各类表彰。
6.在任现职年限内已经获得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或获得过任意两个师德先进个人、文明教师的老师不再参评这类表彰,晋升高一级职称后方可参评符合条件的表彰。
7.初级职称教师原则上不参评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只参评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文明教师、文明班级。中级职称教师可参评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文明教师、文明班级和县级优秀教师,不再参评县级师德先进个人、文明教师、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获得的表彰满足职称文件中的表彰条款后,不能再参评各类表彰,直到晋升高一级职称后方能参评符合条件的表彰。
六、名额分配
1.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按6:1的比例给文化课教师和行管工勤加体音美微机教师。师德先进个人和文明教师也按6:1的比例分配。
2.如果上级分配的优秀教师指标大于等于8个,则给年龄较大的教师一个,但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2)本人有相应的优质课证书和课题证书;(3)本人有二级教师任职资格证且间隔年限符合条件;(4)本人有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如果有多人符合条件则以年龄大者优先,如果年龄相同则以任现职年限长者优先,如果任职年限仍然相同则由领导小组进行民主评议。
3.每年分配给七八九年级的表彰指标总体平衡,不能平均时优先给九年级,其次给八年级。
七、一票否决制(下列情形之一)
1. 有违背师德行为的;
2. 出现教学、安全责任事故的;
3.在学校工作安排中,无大局观念,以各种理由拒绝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如各类监考、公开课、培训、公益活动、值班、临时性工作等),累计2次以上一票否决;
4. 当学年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
5.被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6. 学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以上,或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或旷工三天以上的;
7.继续教育学习被定为不合格的;
八、相关说明
1. 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相违背,以上级文件为准,具体解释权属校委会。
2.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三、教职工学期量化考核方案
为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公平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根据上级指导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本方案量化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奖惩、绩效发放、评先表优、年度考核和评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一、文化课教师量化考核办法 (见附件)
二、体音美微机教师量化考核办法
本年级文化课老师最后5名的平均分数,扣去师德和考勤失分,等于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教师的量化分数。
三、领导班子量化办法
取教学人员量化分数的平均数,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的量化分数,任课的领导根据本人意愿,或者按照一线教学人员量化,另增加工作量5分,或者也取教学人员的平均数。
四、工勤人员量化办法
(一)工勤人员分A、B、C三个等次,每等相差5分,A等不高于一线教师的最低分。
(二)评等次办法:
1. 各处室分管领导评价本部门人员,评出A、B、C三个等次,把结果上报校委会。
2. 全体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依次评出20%A等,50%B等,30%C等。
3. 评选标准
(1)必要条件:无违反师德行为,能及时上交师德相关材料。若有违反师德行为则一票否决,师德材料每少交一次降低一个等次;
(2)A等:按时到岗,履职尽责,能较好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2)B等:按时到岗,基本能履职尽责;
(3)C等:到岗不及时,不能履职尽责。
注:在同等条件下,完成本职工作且参与校门口值班以及积极参加学校指派活动的教师优先被评为A等。
五、绩效工资、文明奖、节日福利发放办法
1. 无故旷工:学期累计3次以上,扣发绩效工资、文明奖、节日福利;(以查岗为准)
2. 请事假:学期累计10天,无绩效工资和文明奖;超过10天,无绩效工资、文明奖和节日福利;
3. 请病假:学期累计1个月,绩效工资和文明奖仅发一半;1个月以上,不超过2个月,无绩效工资和文明奖;超过2个月,无绩效工资、文明奖和节日福利。
注: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即本人的婚假、产假,直系亲属丧假。
4. 借调到本系统的人员绩效工资按最低档D等,无文明奖和节日福利;借调到系统外的人员,无绩效工资、文明奖和节日福利。
注:其它未尽事宜由校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附件:
文化课教师量化考核方案
本方案中量化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5分)、教学常规(30分)、教学成绩(60分)、工作量(5分)四项,基础满分100分。
一、师德师风 (5分)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学校制度。(0.5分)
2、服从组织安排,关心学校发展,以主人翁态度积极为学校建
设与发展献计献策。(1分)
3、遵守教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
到为人师表,行为规范。(0.5分)
4、依法治教,关爱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生人格,关心每一个学生,对学生不岐视,不讽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以上级反馈和家长反映信息为准】。(1分)
5、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1分)
6、不参与有偿家教,乱推销资料,乱收费,乱罚款(以上级反馈和家长反映信息为准)(每次扣1分)
7、考勤: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召开的会议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请事假的一次扣1分,无故缺勤的一次扣3分。
8、师德材料不交的一次扣1分。
注: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二、教学常规
1、作业:(5分)
(1)数量(2分)
批改次数(2分),实批数比应批数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批改次数以每次检查通知为标准。缺检一次当次检查为0分。
(2)质量(2分)
1、有批改日期、等级、鼓励性语言(1)分。(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错题有更正,更正后有批改(1分)。(对于批改过程中一勾到底的0分)
3、批改日期间隔长、语言千篇一律者各扣0.5分。(一周内间隔不超过两天为准,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周除外)
(3)作业批改记录(1分)
批改记录严格按照格式统一书写,详细认真,有问题,有评价,针对性强,有实用价值。
每期检查3次,3次的检查结果平均分计入量化
2、教案(5分)
检查标准:必须是提前一周的课时储备量。 第一,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和思路(1分),少一项0分。第二,教案批注(2分),第三,教后札记(2分)。缺检一次当次检查为0分。教案每次检查5分,每期3次,3次的检查结果平均分计入量化。
3、课堂教学管理(5分)
(1)不经过教务处私自调一节课的扣对应的双方老师量化分,1分,多次累计。
(2)不请假无故旷课的一节课扣量化分3分,多次累计。事假(除婚丧嫁娶假)每节扣量化分1分,累计计算。
(3)上课迟到或途中早退的每次扣量化分2分。
(4)课堂中接打手机一次扣量化分1分。
(5)课堂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一次扣量化分1分,情节严重者上交到校委会处理。
(6)课堂教学中组织不力导致课堂纪律差的,课堂上有说笑打闹、玩手机看小说、睡觉等乱象,且任课老师不管不问的一次扣任课老师量化分1分。下课或放学后有拖课拉课等情况造成学生或家长投诉的一次扣量化分2分。
(7)每节课上课前上课老师要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缺课学生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因不按要求不清点学生人数而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该课堂的科任老师负主要责任且扣量化分2分。
(8)上课期间校园里有学生私自逗留在外不进班的,除扣班级量化分外,还要扣本节科任老师量化分1分。
(9)体音美微及实验课老师要提前侯课,若出现学生等老师等情况一次扣该科老师量化分1分。
(10)体育课体育老师要组织好课堂纪律,并负责好学生安全,体育老师提前与班主任联系,了解排查学生的特异体质。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按量化扣分:课堂纪律涣散的一盘散沙的扣量化分1分,学生在做活动老师在旁边坐着的扣量化分1分,阴雨天气上室内课时没有老师的扣量化分3分。
(11)在教学方面,全体老师要服从教学上的工作安排,若不遵守一次扣量化分3分,情节严重的上交校委会处理。
4、教研活动(8分)
每位科任老师要按时参与每次教研活动,积极完成教研任务。
有下列情况的扣分:
(1)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2)不请假无故缺席教研活动的扣2分。
(3)事假(除婚丧嫁娶等)一次扣1分。
(4)不服从教研组工作安排的一次扣2分。
(5)教研活动材料不按时上交的一次扣1分,不交的扣2分。如果是属于教研组长问题的扣教研组长对应分数。
(6)教研活动不真实,纪律差的每次扣教研组长2分。
(7)学校组织的听评课活动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量化分1分,缺席一次扣量化分2分,听课与评课记录要求规范详尽,且每学期不少于20次,每少一次扣0.5分,学校检查时不上交的一次扣量化分2分。
5、考试管理(5分)
为保证每次考试质量及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还要保证各位老师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体现出辛勤付出的价值,制定考试管理老师量化:
(1)在当次考试中教师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扣量化分5分。
(2)学校巡考中发现学生有舞弊行为,学生该科成绩为零且全校通报批评并记入档案,舞弊学生的学科教师、班主任、监考老师各扣量化分2分。
(3)试卷不批改或由学生代批改的扣量化分3分。
(4)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或学校要求完成试卷批改的扣量化分2分,并且全校通报批评。
(5)在监考过程要求监考老师不带手机,对于在监考中玩手机,交头接耳的、读书看报的、不在岗位的、迟到早退的有其中一项的扣量化分2分。
(6)培优补差、培强补优落实不到位的扣量化分2分。
(7)监考缺考一次扣量化分3分,且全校通报批评。监考请事假(除婚丧嫁娶外)一次扣量化分2分,且每请假一天扣100元。
(8)在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不得随意走出教室,更不允许坐在办公室干其他工作。否则扣量化分1分。
6、上交材料(2分)
科任老师对学校要求各类上交材料要认真积极完成。如果不按时上交的每次扣量化分0.5分,不交的每次扣量化分1分。扣完为止。
三、教学成绩(60分)
教学成绩包括期中和期末成绩。其中期中成绩权重40%,期末成绩权重60%,即期中成绩24分,期末成绩36分。成绩按照名次计算,名次依据县教体局发布最新四率核算法。(备注:普通班按照学校规定核算法计算成绩。)
(1)七年级各学科教学成绩核算:
培优班:学科第1名为满分,第2名至第3名以第1名为基准依次递减2分;第4名至第6名以第3名为基准依次递减1分。
普通班:学科第1名为满分,第2名至第3名以第1名为基准依次递减2分;第4名至第6名以第3名为基准依次递减1分;第7名至第10名以第6名为基准依次递减0.5分。
(2)八年级各学科教学成绩核算
学科第1名为满分,第2名至第3名以第1名为基准依次减2分;第4名至第8名以第3名为基准依次递减1分;第9名至第16名以第8名为基准依次递减0.5分。
(3)九年级各学科教学成绩核算
培优班:学科第1名为满分,第2名至4名以第1名为基准依次递减1分.普通班:学科第1名为满分,第2名至6名以第1名为基准依次递减1分, 第 7名至第12名以第6名分数为基准依次递减0.5分。
特别说明:担一个班课的教师,成绩即为当次考试所占名次对应的分值;担两个或两个以上班课的,所教每个班名次在当次考试中所占名次对应的分值总和,除以所教的班数所得的分数即为教师成绩。另外,如果一个教师担两个班的课,在当次考试中所教的班级分别取得年级学科第一名、第二名的,那么在当次考试中该教师量化分即为第一名的量化分数。如果一个老师教三个或四个班课的,在当次考试中所教的班分别取得年级学科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的,那么在当次考试中该教师量化分即为第一名的量化分数。
四、工作量(5分)
根据学校安排能完成教学任务5分(说明:个别科任老师教的课节数没达到学校要求的另算)。
五、加分因素(所加的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下列情况的量化适当加分:
1、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一次加量化分3分。
2、参与上级安排的大型考试工作且圆满完成任务的一次加2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服务的每次加量化分2分。
4、参加且完成学校指派的临时任务的每次加量化分1分至2分。
5、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一线教学的加5分。
以上量化结果作为学校评先表优、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按照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此量化方案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四、教职工绩效考评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建立比较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爱岗乐业、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勇挑重担、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
唐河县第一初级中学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公正、公开、合理规范,向一线骨干教师倾斜,适当照顾年龄偏大教职工的原则进行考核分配。
四、绩效考核分配形式
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半年将考核结果造册上报,经上级审核后,予以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绩效考核内容共分五部分,一般情况下满分为1000分。①出勤100分②职业道德100分③常规工作及量400分(教师分教学常规120分和工作量280分)④工作业绩400分(教师分常规分200分和培优200分)⑤其他,根据不同情况计分(主要有班主任、岗位职务、年龄、获奖等)。
(一)出勤(100分)
1、考勤:查岗缺一次扣5分;例会、集会、考务、监考、评卷、输分、教研活动、临时工作等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缺一次扣5分;上课、辅导等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缺一次扣10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每旷工一个工作日扣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工两个工作日扣发两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以此类推,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后,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旷工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除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病假:病假一天扣1.5分,每学期累计两个月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只发半年的5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扣发半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3个月的,扣发半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和40%基础性绩效工资。
因病假造成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报经教体局批准后,停发全部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3、事假:事假累计1天扣3分,每学期事假累计每3天,扣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扣发半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20天的,扣发半年全部绩效工资;超过30天的,扣发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4、其它:①重病:精神病、麻疯病、癌症病患者及其他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无法正常上班者,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②进修培训学习:进修学习在学生上课期间请假,学历进修一天扣1分,学校安排的培训进修不扣分。
5、学校临时分派的任务(如参加各种会议、志愿者活动、义务植树、献血、演出排练等),积极响应并完成任务每次加1分,请假扣1分,缺席扣2分。
(二)职业道德(10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政策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可根据情节每次分别扣除20分、15分、10分;情节特别严重者,该项不得分。
教师:
①酒后上课,课堂讲授语无伦次,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②课堂上将知识或习题讲错。
③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导致实验过程中发生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受轻伤以上事故。
④上课期间接打手机,发短信。
⑤在学校组织的校内考试中丢失考卷或考场安排、考试组织不当等,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延误5分钟以上(包括5分钟)。
⑥在监考时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或用其他方式告诉答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现象置若罔闻,放纵学生舞弊,影响考试结果公正;撤离监考岗位,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影响考试结果公正。
⑦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学习材料。
⑧上课教师对随意缺课的学生不理不问,造成安全事故。
⑨不顾上级和学校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继续进行有偿家教活动,情节严重。
⑩因工作失误,造成教学设备、实验仪器严重损坏。
非教学人员: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开展或违犯有关规定,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三)常规工作及量(400分)
1、教学人员
(1)教学常规(120分)
①备课:按指定课节数每缺少一个学案或教案扣2分;每周有40%的正课使用多媒体课件上课,每缺少一次扣4分。
②讲课: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评教,满意率80%以上(含80%)不扣分,满意率80%--70%扣5分,满意率70%--60%扣10分满意率60%以下扣15分。
③单元测试:各学科每单元结束后组织章节考试,全批全改,批改后交教务处检查。每缺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④考试:在学校抽考、月考、期中、期末、中高招监考评卷合分等工作中,若出现以下失误按规定扣分:A.监考:按学校监考工作制度执行,监考中若出现教师看报、说话、玩手机,随意离岗、考场秩序混乱等现象扣监考教师各2分。B.试卷混装、倒置等扣本试场监考教师和质检人员各2分。C.评卷;改卷合分中出现失误,正负差超10分,每发现一处扣评卷教师3分。评卷中丢失考试试卷导致学生成绩无法确定一次扣20分。D.中招带队中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10分。
⑤作业:A.作业类型:学案、新华书店配发的教辅、课堂作业和作文。B.作业批改:作文每两周批改一次,全批全改。学案、新华书店配发的教辅、课堂作业批改次数为每周课时数的80%以上。批改要标注日期和纠错。C.作业检查:由教务处组织人员检查,每检查一轮作业及时公布反馈。每少批改一次扣2分。D.每学期组织学生及学生家长对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测评,满意率70%以上不扣分,满意率70%--60%扣10分,满意率60%以下扣15分。
⑥听课: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每少一节扣2分。
⑦教学评比活动:凡学校组织的教学比赛、大型考试等教学活动中获一等奖的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不分等次时均按一等奖计分。此项累计加分。
(2)工作量(280分)
①满工作量280分。语文、数学、英语,满工作量为10节/周(每一节为1个标准课时);物理、化学,满工作量为11个节/周(每一节为0.91个标准课时);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为12节/周(每一节为0.86个标准课时);体育、音乐、美术、信技为14节/周(每一节为0.75个标准课时)。早读及辅导2节折1节。九年级教师每周加计2节。超工作量的和不满工作量的均按比例折算。②其它加分情况:临时代课每代1标准课时另加1.5分;跨年级、跨学科担课每周加2分;任课教师代理班主任每天加1.5分。
2、非教人员(400分)
学校根据需要在各处室分别设岗,每学期结束由领导班子成员、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对全体非教、兼职和无教学成绩人员打分,参考任课教师的平均工作量和最低工作量,根据得分名次依次赋分。
(四)工作业绩(400分)
1、教学人员
(1)常规分(200分)
①班级学生按参评人数总数的90%计算。
②每期以期终考试成绩为依据,九年级春期以中招考试成绩为为依据。
③计算办法:折合分=特优率×30%+平均分×30%+优秀率×40%,按折合分进行排名,第一名200分,其余名次按与第一名的比例进行折合。
④以上计算办法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计算,教师最后得分为所教班级的平均值。
⑤学科平均分在全县占第一名学科组每人奖30分,第二名每人奖20分,第三名每人奖10分。
⑥中途接班教师与上学期期末成绩相比,每上升一个名次奖20分。
(2)培优分(200分)
①总分及学科均在年级前120名(即双上线)的学生中,人数最多的班级计100分,其余班级按双上线人数与最多人数班级的比例进行折合计分,得分等于本班学生数/最多人数班级学生数×100,下同。
②总分及学科均在年级前240名学生中,扣除上面已计算的学生数,人数最多的班级计60分,其余班级按双上线人数与最多人数班级的比例进行折合计分。
③总分及学科均在年级前360名学生中,扣除上面已计算的学生数,人数最多的班级计40分,其余班级按双上线人数与最多人数班级的比例进行折合计分。
④以上均以班为单位计算,担任多个班的老师得分为各班上述①②③项之和的平均分。
2、非教人员(400分)
每学期结束由领导班子成员、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对全体非教人员和无教学成绩教师打分,参照教学人员业绩平均分和最低分,根据得分名次折合计分。
(五)其它因素(根据不同情况加分)
1、班主任(200分)
由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等处室根据各自对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分别按40%、40%、20%考核计分,每半年由德育处汇总。按班级总数的20%、60%、20%比例分三个档次,分别按220分、200分、180分计分。
2、岗位职务:①副校级100分②中层正职(含年级主任)或处室负责人80分③中层副职50分④教研组长30分⑤值班50分⑥兼职,根据所在处室设岗情况和所教学科分别计算工作量计分。
3、年龄因素:年龄偏大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正常上班履行岗位职责的,每半年在考核量化计分基础上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岁以上另加50分;男58岁以上、女53岁以上加80分(若上级政策允许,此类人员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离岗休息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人均70%发放)。
4、奖励得分
(1)个人获奖:
①由上级统一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校级5分、区级10分、县级20分、市级30分、省级40分、国家级50分;
②文明教师、师德先进、“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其它单项奖:校级5分、区级10分、县级15分、市级20分、省级25分、国家级30分;
③竞赛辅导、论文论著、宣传稿件采用及其他活动:校级5分、区、县级10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在CN报刊上发表视为国家级)。
④处室人员同一项目、同一次活动只奖最高奖一次,不同奖项分别计算后相加,若半年累计加分超过50分者,按50分计。
个人获奖情况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或经学校批准上报而个人获得的奖励。所有获奖情况均以获奖证书或批准文件为依据,教育教学方面获奖者须到教务处登记,其它奖项到办公室登记,获奖之日起15天内登记,逾期不再统计计算。半年统计汇总一次。
(2)学校获奖: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奖励,主管领导及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加15分、10分、7分、5分。累计最高50分封顶。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办公室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处室主要负责人、年级主任、教研组长、教代会代表为成员的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由学校主管副校长兼任主任。